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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神病人监护人怎么认定
分类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患有精神疾病者若其民事行为能力受限或丧失,则其监护权应按照以下程序予以确定:对于尚未成年之患者,其法定监护人为生身父母;
倘若其亲长已亡故,或者因某种原因丧失了监护能力,则可依据优先等级依次轮替担任监护人之职,具体如下所示:
(一)祖父母及外祖父母辈;
(二)同胞兄弟姐妹等家庭近亲;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工作的个体或者组织机构,但须征得未成年患者居所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员会或者业务主管单位之首肯与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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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7: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