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那些无法独立进行民事行为或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精神病患者,可以由以下人士作为他们的法定监护人:
(一)患者的配偶; (二)父母亲; (三)成年的兄弟姐妹子嗣; (四)除上述家庭成员之外的、具有亲密关系的亲属; (五)其他有意愿且有能力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或团体,但需得到患者居住地区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村集体乃至民政部门的共识和批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