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有资格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的监护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领域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之人的监护人角色通常由其配偶、父母及已成年的子女扮演,其他直系血亲与旁系亲属若愿意承担此项职责,也可经由所在单位或居所地的社区组织同意后胜任该角色。
倘若对于如何指定监护人存在争议,则应由其所在单位或居所地的社区组织在相关亲属之间进行指定。 如对指定结果不满并提出诉讼请求,则应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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