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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吗
分类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其户籍去向通常存在两种选项可供抉择,分别为继续驻留在原地或将户口迁返原籍所在地。如果选择将户口迁返原籍所在地,当事人需携带离婚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资料,前往相关的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口迁移申报。由于这是由离婚引发的户口分离及迁移事项,因此当事人需要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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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21:2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