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户口一定要迁出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际上并不尽然如此。
这取决于多种因素。 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户口是否需要迁离便成为了一个引发争议的问题。 然而,若存在有关于户口迁离事宜的共同约定,亦或是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中有此项要求,那么户口就必须进行相应的迁移操作了。 在结束婚姻生活的同时,夫妻二人的户口若希望进行调整,可选择回迁至婚前所登记的所在地,或者迁入当前经常居住的地区等其他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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