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户口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户口迁移的处理程序,总共有以下几个关键环节值得我们注意:
首先是向欲迁入的派出所提出申请,经过对方明确表示同意之后,再转向现在的户口所在派出所提交迁移申请。 这时,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会为你开具一份完整的户籍证明。 接下来,你需要带上这份户籍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比如迁移原因的证明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进行迁入申请。 户政科将会为你签发《准迁证》。 拿到《准迁证》后,你可以回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领取到《户口迁移证》。 最后,请务必携带好《户口迁移证》和你的个人身份证,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正式的入户手续。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是省内还是省外的户口迁移,其具体操作流程都会有所差异。 例如,省内迁移有时可以在迁入地公安机关直接完成,而省外迁移则必须严格按照《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的要求来进行迁移。 另外,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如大中专学生入学或者毕业等),可能还会有专门的流程和所需文件需要遵守。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事先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户政管理部门,以便获得最准确无误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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