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区集体户补办的步骤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的专业法规,若您所持有团体户口的个人页不幸丢失,请您务必按照相关规程,亲自携带好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完整无缺的集体户首页原件或者具有单位盖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本以及来自该集体户口所属机构的完整丢失证书,前往您户口登记地点所在地的地域管辖派出所展开补发手续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