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同居财产处理方法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前同居阶段产生的财产处置事宜,须要首先明确区分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以及共同拥有的财产。
其中,个人财产主要涵盖了由单方面因个人原因而获取的各类财产,例如个人的薪资报酬、奖金收入、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等等。 而共同财产则往往是指双方通过共同努力工作所得或者共同购买的各类财产。 针对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一般会根据双方各自的贡献程度来进行合理划分。 若双方事先曾达成过相关协议,那么便需依照该协议条款进行处理。 倘若并无任何约定,同时又无法准确判断出各人所占有的份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应当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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