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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分居要什么证明
分类 婚姻家庭-同居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分居的证明材料,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首先,一方外出租住房屋时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具有很强说服力的证据;
其次,双方共同签署的分居协议也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再者,当地居民委员会或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亦被广泛认可;
最后,如有知情人士例如邻里、好友等提供证人证言,对于分居事宜的真实性也能够起到很好的佐证作用。
值得强调的是,以上列举的各类证明材料均需明确无误地体现出双方分居的确切时间以及相关事实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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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6: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