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举证其他子女不赡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能履行赡养责任相关事项举证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是当事人须提交证明被赡养人个人自然情况方面的材料: 如户口簿、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是需要提供赡养人自身的自然条件以及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和与其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据; 紧接着是需提供被赡养人的健康状况或因失去劳动力导致经济来源不足的医疗诊断书及积蓄状况证明资料;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当事人需要提交充分的资料以证明和记录赡养人未履行其劳作或生活协助义务的具体时间、人数及行为表现形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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