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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儿童领养条件
分类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解答
律师解析:
1.无直接血缘关系的子嗣。
这意味着收养者既没有亲生的孩子,也没有领养或继养的子女。
2.具备抚养和教导被收养人的资历和责任感。
这要求收养者应具备完全有效的民事行为能力,其在身心健康状况、智力水平、经济实力、道德品行以及教育子女等多个方面均具有抚养和指导被收养者的能力,且能以父母对待自己子女的责任心和爱心来对待被收养者。
3.未患医学界普遍认定不能进行收养行为的病症。
4.达到法定年龄并满足相应条件。
具体来说就是,单方收养需要达至年满30周岁;如果是由夫妻共同执行收养行为,那么双方都需要年满30岁。
此外,对于已经结婚的人士而言,收养行为只有得到配偶的同意方可进行,无婚姻关系的男性要想领养女性,需确保本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差距至少达到四十周岁以上。
而对于领养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子女,法律并无任何限制,可免受“生父/母因特殊原因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年龄差距需超过四十周岁以上”以及“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等条款的约束。
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年满三十周岁。
另需注意的是,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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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6 20:4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