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和领养区别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通常所说的“领养”,就是法律上的“收养”,指通过合法手续,自愿把别人所生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儿,收作自己的子女来抚养。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收养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一千一百零五 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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