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小孩生病医药费如何划分责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小孩生病医药费的责任划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约定从约定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往往会对子女抚养以及相关费用承担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协商并作出明确约定。 只要这个约定不违背法律的规定,那么在小孩生病产生医药费时,就应当按照这个约定来执行。 二、遵循一般原则 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是基于亲子关系而产生的法定责任。 即便夫妻双方离婚,这种义务也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其中当然也涵盖了子女生病时产生的合理医药费。 比如孩子因普通感冒、发烧等常见疾病产生的治疗费用,不直接抚养方应按规定承担相应部分。 三、协商确定分担 如果事先没有关于医药费分担的约定,或者实际发生的医药费超出了预期范围,双方就需要协商解决。 此时,要综合考虑各自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等多方面因素,来合理分担小孩的医药费。 四、诉讼解决纠纷 若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另一方支付相应的医药费份额。 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如收入水平、孩子的实际需求等,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小静生病产生了高额医药费。双方此前未对小孩生病医药费分担作约定,小朱认为小李应承担大部分费用,小李则觉得应按经济状况分担,双方产生争议,协商无果后,小朱拟以小静名义起诉小李。 案情分析: 1、因双方无事先约定,所以不能按约定执行医药费分担。 2、依据一般原则,小李作为不直接抚养方,对小静负有抚养教育义务,应负担包括合理医药费在内的必要费用。 3、双方应协商确定分担,需综合考虑经济状况等因素。 4、协商不成时,小朱以小静名义起诉合理,法院会综合双方实际情况作出公平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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