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让孩子见父亲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离婚后孩子应见父亲的依据
离婚后,通常应当让孩子见到父亲。 这是因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就不复存在。 这种血缘关系是与生俱来且无法改变的。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有协助对方行使这一权利的义务。 比如,孩子跟随母亲生活,母亲就应当配合父亲来探望孩子,为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二、探望方式和时间的确定 探望的具体方式以及时间安排等,可以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协议。 若双方无法就这些问题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三、特殊情况下探望权的处理 如果一方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比如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可能会将疾病传染给孩子;或者有暴力倾向,可能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伤害等,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望权。 而当中止探望的事由消失后,比如疾病已经治愈,暴力倾向得到有效纠正等,就应当恢复其探望权。 总之,在没有特殊不利情形时,要保障父亲的探望权,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十分有利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随小李生活。小朱要求探望孩子,小李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双方就探望问题产生争议。后小朱得知小李准备申请中止自己探望权,理由是小朱曾有过情绪激动表现,称其有暴力倾向。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虽已离婚,但小朱作为孩子父亲,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小李有协助义务,其拒绝配合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2、小李以小朱曾情绪激动就认定其有暴力倾向并申请中止探望权缺乏充分依据,若没有确实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应随意中止探望权。 3、若双方就探望方式和时间不能协商一致,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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