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起诉离婚也争取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男方起诉离婚并争取孩子抚养权时,需要全面考量多方面因素,具体如下:
一、孩子年龄因素 孩子年龄在抚养权判定中至关重要。 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料和关爱。 不过,如果母方存在一些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形,而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由于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在判决时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二、抚养能力考量 抚养能力涵盖了经济收入和居住条件等多个方面。 经济收入稳定且较高的一方,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同时,良好的居住环境,如安全舒适的住房、周边配套完善的社区等,也对孩子的成长有着积极影响。 所以,在这方面具有优势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有竞争力。 三、陪伴情况分析 平时陪伴孩子较多、与孩子建立了深厚感情的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四、不良习惯影响 若一方存在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不仅会对自身的生活和工作造成负面影响,也会给孩子的成长带来极大的危害。 因此,这类情况一般不利于争取抚养权。 女方若想争取抚养权,就要积极收集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像稳定收入证明、孩子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表达等,从而更好地应对诉讼。 案情回顾: 小朱起诉离婚并争取孩子抚养权,孩子刚满一岁,小朱称小丽有严重疾病无法照顾孩子,小丽则称自己能照顾好孩子,且自己陪伴孩子更多。小朱收入高于小丽,居住条件也更好,但小丽称自己无不良嗜好,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双方就抚养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孩子刚一岁,一般应随母方生活,但小朱称小丽有严重疾病无法照顾孩子,若属实,抚养权可能判归小朱。 2、小朱经济收入和居住条件有优势,在抚养能力考量上占优。 3、小丽强调自己陪伴孩子多,若有相关证据,对争取抚养权有利。 4、小丽无不良嗜好,小朱若不存在这方面问题,则双方在该项上无明显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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