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离婚小孩会判给男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情形下,哺乳期离婚时,小孩通常不会判给男方,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一、遵循法律原则倾向判给女方 我国《民法典》有明确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作为原则。 这是基于多方面的考虑而制定的。 哺乳期的孩子通常年龄尚小,一般不满两周岁。 在这个阶段,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的照顾更为细致和周到,比如在哺乳方面,母亲能随时满足孩子的需求,给予孩子身体上的滋养和情感上的安抚,所以从法律原则上看,孩子应判给母亲。 二、特殊情形下男方可能获得抚养权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男方。 例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艾滋病、肺结核等,或者存在其他严重疾病,如严重的精神疾病等,这些疾病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威胁,使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另外,如果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比如对孩子疏于照顾、缺乏关爱等,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这种情况下,男方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综上所述,哺乳期离婚时,孩子抚养权一般归女方。 但要是女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特殊情况,男方也是有可能争取到抚养权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哺乳期离婚,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小朱作为男方主张自己抚养孩子,小李作为女方则认为应自己抚养。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孩子通常不满两周岁,对母亲依赖高,母亲能在哺乳等方面细致照顾,所以一般应判给女方小李。 2、但存在特殊情况时男方小朱可能获得抚养权,比如小李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严重精神疾病等威胁孩子健康,或者小李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小朱要求抚养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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