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领结婚证生了孩子双方抚养权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有明确的相关原则,具体如下:
一、两周岁以下子女 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随母方生活。 这主要是考虑到这个阶段的子女在生理和心理上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的照顾能给予他们更细致的关怀和呵护。 然而,若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比如艾滋病、梅毒等,或者存在其他严重疾病,像严重的精神疾病等,这些情况可能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此时,从保障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子女可随父方生活。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1.当父方和母方都要求子女随自己生活时,如果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比如因某些重大疾病导致无法再生育,那么这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可予以优先考虑。 2.若双方的抚养条件基本相同,而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意愿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比如祖父母身体健康、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等,这种情况下,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来考虑。 三、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会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院会综合诸如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生活环境等各种因素,始终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作出公正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未领取结婚证生育一子。孩子两周岁以下时,小李患梅毒,小朱要求孩子随自己生活;孩子两周岁以上时,小朱做了绝育手术想争取抚养权;孩子八周岁后,在双方抚养条件相近时,孩子表示愿随小朱生活,引发抚养权争议。 案情分析: 1、孩子两周岁以下时,因小李患梅毒,可能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从保障孩子健康成长角度,孩子应随小朱生活。 2、孩子两周岁以上,小朱做了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在双方都要求抚养孩子的情况下,小朱争取抚养权应予以优先考虑。 3、孩子八周岁以上,法院会考虑孩子意见,结合双方抚养能力等因素,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为出发点,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小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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