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离婚一岁半孩子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我国离婚时一岁半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相关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1.一般情况判给母亲: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会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这是因为幼儿在成长的初期,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上,都对母亲有着更强的依赖。 从生理角度来看,母亲能够进行哺乳,为孩子提供最天然、最适合的营养来源。 在日常生活照料方面,母亲也往往更加细心和周到,能更好地关注到孩子的各种需求, 2.特殊情况可判给父亲: 如果母亲存在某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父亲。 例如,母亲患有严重疾病,像心脏病、精神疾病等,或者患有传染性疾病,如艾滋病、肺结核等,这些疾病可能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又或者母亲虽然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但却不尽抚养义务,对孩子的生活、成长不闻不问。 而此时父亲一方有足够的能力,并且真心愿意抚养孩子,法院在综合考量后,可能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父亲。 总之,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始终会以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全面综合各种因素后作出公正的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对于一岁半孩子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作为母亲,应获得抚养权,能更好照顾孩子。小李则指出小朱患有传染性疾病,担心影响孩子健康,主张抚养权归自己。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小朱作为母亲,在生理和心理上能给予孩子天然的关怀和照顾, 2、但如果小朱确实患有传染性疾病,可能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威胁,而小李有足够能力且愿意抚养孩子,法院综合考量后,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小李,始终以孩子健康成长为出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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