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抚养权一般会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关于抚养权的归属判定,是有一系列明确原则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哺乳期内子女抚养权归属 一般情况下,哺乳期内的子女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母亲的照料对婴儿的成长和发育至关重要。 母亲能给予孩子更为贴心的呵护,然而,如果母方存在一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肺结核、艾滋病等,可能会通过日常接触将疾病传染给孩子,这种情况下,孩子可随父方生活。 二、哺乳期后子女抚养权归属 1.协商优先:哺乳期过后,父母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院在判决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同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判定。 2.特殊情形考虑: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如果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这一方可予优先考虑获得抚养权。 3.尊重子女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总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像父母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程度以及与子女的感情等,以此确定最适合抚养子女的一方。 若一方存在虐待、遗弃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行为,通常不会获得抚养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争议焦点在于孩子抚养权归属。孩子尚在哺乳期,小朱患有久治不愈的肺结核,主张自己能照顾孩子;小李则认为小朱患病不利于孩子健康,要求孩子随自己生活。哺乳期后,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孩子八周岁表示愿随小李生活。 案情分析: 1、哺乳期内,一般子女随母方生活,但小朱患肺结核这一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可能传染孩子,从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角度,此时孩子宜随父方小李生活。 2、哺乳期后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小李抚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且孩子八周岁有一定认知判断能力,表达愿随小李生活,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抚养权大概率会判给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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