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抚养费双方怎么承担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关于抚养费的承担有着明确的规定。
一般来说,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承担抚养费。 具体而言: 其一,若有固定收入,那抚养费通常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来给付。 要是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虽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这是为了确保在保障子女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也不会给未直接抚养方造成过大的经济压力。 其二,倘若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则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前面所说的比例予以确定。 这样能使抚养费的给付更具合理性和公平性。 其三,存在特殊情况时,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这样能让子女的生活有稳定的经济保障。 当然,若有条件,也可一次性给付。 而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权益。 同时,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由一方全部负担子女的抚养费,但前提是经查明,抚养方的抚养能力确实能够保障子女所需费用,不会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否则这种协议将不予准许。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未直接抚养子女。小李有固定收入,但拒绝按其月总收入20%-30%给付抚养费,称自己经济压力大。后子女突发重大疾病,小朱要求提高抚养费比例,小李却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作为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固定收入,应按规定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抚养费,这是法定的抚养义务。 2、鉴于子女身患重大疾病,属于特殊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可适当提高抚养费比例,小李不同意提高是不合理的。 3、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小朱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小李按合理比例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特殊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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