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没有财产有孩子怎么处理开庭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开庭的主要目的在于解决离婚以及子女抚养等一系列相关事务。
在开庭过程中,双方有责任如实地陈述自身的婚姻状况以及子女抚养的实际情况等。 关于子女抚养这一方面,法院会综合考量子女的年龄、意愿以及双方的抚养能力等诸多因素,进而作出抚养权的判决,而未获得抚养权的那一方则需要按照规定支付抚养费。 在庭审期间,双方可以针对子女的探视时间以及方式等内容进行友好的协商,之后法院会在最终的判决中明确这些细节。 即便双方不存在财产纠纷,也依然需要在庭审过程中清晰地明确双方的财产状况,以此来防止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 同时,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双方都应当始终尊重法庭的秩序,积极地配合法官的审理工作,以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 总之,离婚开庭必须以子女的利益最大化为首要原则,通过妥善的处理,将离婚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都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让子女能够在这个过程中尽量减少伤害,得到妥善的安置。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因感情破裂闹离婚并开庭审理。争议点在于子女抚养权归属,小朱认为自己抚养能力强应得抚养权,小李则强调孩子与自己感情深。双方就探视时间等也有分歧,且财产状况明确上存在模糊。 案情分析: 1、关于子女抚养权,法院会综合子女年龄、意愿及双方抚养能力判决。若小朱经济条件优但陪伴孩子时间少,小李虽收入一般但陪伴多,法院可能倾向小李。 2、探视时间和方式需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实际情况判决。财产状况明确能防后续纠纷,双方应尊重秩序配合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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