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小孩子抚养权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的司法程序里,关于小孩子抚养权的时效方面,通常是没有一个确切的时间限定的。
在离婚案件的处理中,法院始终秉持着以子女的利益为最高准则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 当法院作出抚养权的判决后,此判决便具备了法律上的效力。 这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该判决会维持相对的稳定性。 然而,倘若出现了新的状况或者新的证据,且这些新情况或证据能够证明原来的判决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比如抚养方存在严重的虐待行为或者遗弃行为等,那么另一方就可以依据法定的程序来申请变更抚养权。 通常来讲,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时间并没有特别的硬性规定,关键在于要在发现新的情况或者新的证据之后及时地提出申请。 要是超过了一个合理的时间范围却还没有提出申请,那么这很可能会对变更抚养权的申请是否能够被受理以及是否能够得到支持产生不利的影响。 总之,离婚判决所确定的抚养权是具有一定的相对稳定性的,但在特定的情形下,是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变更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法院判决孩子归小丽抚养。几年后小朱发现小丽有虐待孩子行为,但小朱没有及时提出变更抚养权申请。之后小朱提出申请时,法院对是否受理及支持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抚养权变更无确切时效,自己发现证据就应被受理支持;而法院考虑小朱未及时申请。 案情分析: 1、法院判决抚养权以子女利益为最高准则,判决具有稳定性。 2、出现如虐待等新情况新证据可申请变更,但应及时提出,若超出合理时间范围提出,确实可能影响受理和支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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