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怎么判决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是有一系列明确原则的,具体如下:
一、哺乳期内子女抚养权的判决 哺乳期内的子女,通常会随哺乳的母亲抚养。 这是基于婴儿在哺乳期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依赖,母亲的哺育能为孩子提供更适宜的成长环境。 然而,若母亲存在某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肺结核、梅毒等,或者有其他严重疾病,如严重的精神障碍等,这种情况下,孩子可随父方生活,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哺乳期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 1.首先,父母双方可通过协商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双方可以充分考虑自身和对方的情况,如工作时间、收入水平、居住环境等,以达成一个对孩子最有利的抚养安排。 2.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考量。 例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在同等条件下,这一方可予优先考虑,因为其再生育的可能性较低,可能会更用心地抚养孩子。 三、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判决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判决时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毕竟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此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争议焦点是孩子抚养权归属。孩子尚在哺乳期,小朱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主张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李却认为自己工作忙无暇照顾,双方僵持不下。孩子八周岁后,又对抚养权起争执,孩子表示愿随小朱生活。 案情分析: 1、哺乳期内,因小朱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按规定孩子应随父方即小李生活。 2、孩子八周岁后,法院判决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愿随小朱生活,此时抚养权归属应倾向于小朱。 3、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负担必要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等若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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