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可以要求孩子共同抚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是可以要求孩子共同抚养的。
《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失。 一旦离婚,父母对子女依然拥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倘若父母双方都有着抚养孩子的强烈意愿,并且也具备相应的抚养能力,那么法院在进行判决时,通常会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考量是否判决孩子共同抚养。 比如,孩子的年龄大小,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在生活需求和心理状态上有所不同;孩子的性别,可能在某些方面会存在差异;还有孩子长期以来形成的生活习惯等。 综合这些因素来判断,更有利于孩子在父母双方的关爱下茁壮成长,让孩子能够在不同的环境中获得更为丰富的体验和更周全的照顾。 不过,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共同抚养并不意味着父母双方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完全平均地进行分担。 具体到实际情况中,仍需要根据各种具体情形来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抚养份额以及抚养的方式等。 在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与法官进行充分的沟通,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孩子的权益和确定最适合孩子的抚养安排。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起诉离婚,双方都有强烈意愿且具备抚养能力,均要求共同抚养孩子,就孩子的抚养安排产生争议,法院需综合孩子年龄、性别、生活习惯等多方面因素考量是否判决共同抚养。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父母离婚不影响与子女关系,双方都有抚养权利和义务,所以小朱和小李要求共同抚养有法律依据。 2、法院判决会综合多种因素,不同年龄段、性别孩子需求不同,生活习惯也会影响判决,要确保孩子能茁壮成长。 3、共同抚养并非义务完全平均分担,具体份额和方式需结合实际确定,当事人应与法官沟通并提供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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