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损坏他人财物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也就是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倘若他们造成了他人财物的损坏,那么这一责任就由其监护人来承担。 这里要明确的是,只要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职责,那么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侵权责任。 而对于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即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当他们导致他人财物损坏时,同样是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并且,若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职责,也能减轻侵权责任。 另外,如果是有财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财物损坏,那么首先会从其本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要是本人财产不足,那么不足的部分就由监护人进行赔偿。 在处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会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多个方面因素,比如年龄大小、认知能力的高低以及认错态度是否诚恳等。 通过综合考量这些因素,来对赔偿金额等相关事宜做出准确的判断。 总之,一般情况下,未成年损坏他人财物,大多是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具体到每一个实际案件,还需要根据各种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细致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6岁)和小李(10岁且有个人财产)玩耍时,不慎损坏了小胡的贵重物品。小朱监护人认为自己尽到监护职责不应全赔,小李监护人觉得应先用小李财产赔,双方就赔偿责任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财物损坏,责任本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若监护人能证明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侵权责任。 2、小李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财物损坏,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其有财产,应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再由监护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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