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放弃抚养费子女有权力争取务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父母放弃抚养费的性质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义务。 抚养费的支付,就是履行这一义务的关键方式。 在实际生活中,有些父母可能会做出“放弃抚养费”的约定或表示。 然而,这种行为通常是无效的。 因为法律具有强制性,保障子女获得必要的抚养和教育是法律的基本要求,父母不能随意通过约定来规避这一法定义务。 例如,即使双方签订了所谓放弃抚养费的协议,一旦子女的生活出现困难,该协议也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二、子女有权争取抚养费 即便父母一方曾经明确表示放弃支付抚养费,当子女在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有实际需求,而自身或者负责抚养的一方经济状况无法满足这些需求时,子女是有权通过法定程序来争取抚养费的。 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就是常见的方式。 法院在判定抚养费数额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 一方面会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包括生活费用、学习费用、医疗费用等;另一方面也会考量父母的负担能力,比如父母的收入水平、财产状况等。 三、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父母如果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有权利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 这一规定为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时,约定小朱放弃支付孩子小静的抚养费。后小静因患病,医疗费用高昂,小丽经济困难难以承担,便以小静名义起诉小朱要求支付抚养费,小朱以有放弃抚养费约定为由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放弃抚养费的约定无效。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能通过约定规避,所以该约定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2、小静有权争取抚养费。小静因患病有医疗等实际需求,而小丽经济状况无法满足,小静可通过诉讼争取抚养费。法院会综合小静实际需求及小朱负担能力判定抚养费数额。 3、依据《民法典》,小朱不履行抚养义务,小静作为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小朱给付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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