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2个月孩子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离婚时2个月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哺乳期内子女抚养权原则 在夫妻离婚时,2个月大的孩子尚处于哺乳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这是因为在哺乳期内,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的照料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育。 比如,母亲能够更方便地进行母乳喂养,为孩子提供天然的营养和抗体,增强孩子的免疫力。 所以,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孩子会判给母亲抚养。 二、特殊情况例外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若母亲有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父亲。 具体情形如下: 1.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如艾滋病、肺结核等,或者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可能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导致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此时若父亲请求直接抚养,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2.若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比如对孩子不管不顾,不关心孩子的生活和成长需求,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法院也会考虑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3.因其他原因,例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恶劣,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等,导致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父亲请求抚养的,法院同样会支持。 总之,一般2个月孩子会判给母亲,特殊情形下可能判给父亲。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离婚时,2个月大的孩子抚养权归属成争议焦点。按规定,哺乳期孩子通常归母亲抚养,但小李称小朱患有久治不愈疾病,可能影响孩子健康,要求孩子抚养权归自己。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2个月孩子尚处哺乳期,依据相关法律,通常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母亲照料更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成长发育,如方便母乳喂养等,所以原则上抚养权应归小朱。 2、若小李能证明小朱确实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影响孩子健康成长,或者小朱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又或者其生活环境恶劣等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会支持小李获得孩子抚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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