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是否可以共同抚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时孩子能够实行共同抚养。
《民法典》明确指出,在离婚之后,父母对子女依然拥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权利与义务。 倘若在有益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大前提之下,父母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轮流直接抚养子女,这种情况是被允许的。 2.共同抚养的好处在于,孩子可以在父母双方的关爱之中健康成长,能够有效避免仅仅因为离婚这一事件,而给孩子的心理以及其他方面带来过多不良的影响。 然而,在进行共同抚养的过程中,必须要明确双方各自的抚养责任,细致规划好时间安排等具体的事宜,只有这样才可以防止日后因为这些方面而引发纠纷。 3.比如,双方可以明确规定每周孩子在父亲处居住的天数以及在母亲处居住的天数,同时也要确定在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孩子的归属问题等。 如果双方无法就共同抚养这件事情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判决,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以及在离婚后的良好成长环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小朱认为共同抚养对孩子好,小李则表示担忧共同抚养会有很多麻烦事,双方在共同抚养孩子的具体安排上存在很大争议,比如孩子每周在各自处居住天数、节假日归属等,协商无果后打算诉讼解决。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在利于孩子利益前提下,父母可协议轮流抚养。他们都有权利争取,所以双方争议需要解决。 2、由于他们无法就共同抚养的具体事宜达成一致,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判决,保障孩子权益及成长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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