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抚养费给不起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后,如果遇到给不起抚养费的情况,首先可以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探讨变更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或者金额等事宜。
倘若双方无法在这方面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抚养费进行调整。 2.法院在处理这类申请时,会全面综合考虑支付方的收入状况以及实际的负担能力等多方面因素。 比如说,倘若支付方遭遇了失业的打击,或者患上了重大疾病,导致其收入出现大幅减少的情况,并且这种状况使得他难以继续维持原来的抚养费标准,那么法院很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降低抚养费的数额。 不过,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免除支付方的支付义务的,而是会要求在其经济状况有所改善之后,再恢复到原来的标准。 3.与此同时,如果支付方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对方是有权利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总之,无论是与对方积极沟通,还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中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需支付抚养费。但小朱失业后收入锐减,已难以按原标准支付抚养费。小朱找小李协商变更抚养费,小李不同意。小朱向法院申请调整抚养费,小李却怀疑小朱隐匿财产故意不给抚养费。 案情分析: 1、小朱失业收入减少,按规定可与小李协商变更抚养费,协商不成可申请法院调整,法院会考虑小朱收入状况等因素。 2、小李怀疑小朱隐匿财产,若小朱确实存在该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若不存在,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调整抚养费,目的是保障孩子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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