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怎么让男方放弃孩子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关于子女继承权的问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一、继承权法定且不能随意放弃 子女的继承权是法定的,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放弃。 不过,父母有权通过遗嘱来处分自己的财产,比如指定哪些子女享有继承权,哪些不享有等。 二、离婚协议约定放弃继承权 若双方决定离婚,一方希望男方放弃孩子的继承权,可在离婚协议中写明。 先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同时约定男方放弃对孩子的财产继承权。 此协议需双方签字认可,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备案,这样才会生效。 三、立遗嘱排除男方继承权 还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实现。 在遗嘱中清楚表明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女方及其他指定继承人,排除男方对孩子的继承权。 但遗嘱要符合形式要件,像自书遗嘱就得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四、特殊情况的遗产份额保留 需注意,法律规定遗嘱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若孩子符合这种情况,即便男方在遗嘱中放弃继承权,孩子在需要时仍可能获得一定遗产份额。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育有一子小胡。离婚时,小朱想让小李放弃小胡的继承权,二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抚养权归小朱,小李放弃小胡财产继承权,但未去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小朱又立遗嘱排除小李对小胡的继承权,后小朱去世,小胡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引发继承争议。 案情分析: 1、离婚协议因未备案未生效,小李对小胡的法定继承权未因协议而丧失。 2、小朱所立遗嘱虽可排除小李继承权,但因小胡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遗嘱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3、即使遗嘱和离婚协议相关约定生效,基于法律对特殊情况继承人的保护,小胡仍可能获得一定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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