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房子会分给继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再婚房子是否会分给继子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1.房产为再婚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 当房子是再婚一方在再婚前通过购买、继承等合法途径所取得时,且继子与该再婚一方并未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继子通常是没有权利对该房产进行分割的。 例如,再婚一方在再婚前就已经全款购买了一套房产,再婚后对继子也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继子自然无法主张分割这套房产。 不过,如果再婚一方出于个人意愿,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明确指定继子继承该房产,那么继子就可以依据遗嘱获得相应的房产份额。 2.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再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面临离婚需要对房产进行分割时,首先会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来确定房产的分配方式。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则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双方的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来做出合理的判决。 而在涉及到房产继承问题时,如果没有遗嘱,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办理。 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在这种情况下享有法定继承权,也就有可能会分得房产的相应份额。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再婚,小朱再婚前有一套全款房。再婚后,小朱对小丽带来的继子小胡未尽抚养义务。后小朱去世,小胡主张分割该房产。另外,小朱与小丽再婚后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后来二人闹离婚,对该房分割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再婚前的个人房产,因小朱与小胡未形成抚养关系,小胡通常无权分割。除非小朱立遗嘱指定小胡继承,小胡才可依遗嘱获相应份额。 2、对于再婚后的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先由小朱和小丽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出资情况、对家庭贡献等因素判决。若涉及继承且无遗嘱,与小朱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才可能分得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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