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
立遗嘱,是指立遗嘱人在生前立下遗嘱,表明自己的财产在死后归哪个或哪些继承人所有,立遗嘱分为自书遗嘱和见证遗嘱。
问题 | 自书遗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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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手书写、签名并注明时间的遗嘱。根据《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被认定为有效: 1. 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手书写,不能代笔或委托他人代笔。 2. 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手签名,不能盖章或委托他人签名。 3. 遗嘱必须注明时间,以确定遗嘱的时效性。 4. 遗嘱必须表明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不能存在被迫、欺骗、误导等情况。 如果自书遗嘱符合以上条件,且在遗嘱人死亡时保管完好,就可以作为有效的遗嘱来进行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自书遗嘱容易被质疑真实性和合法性,所以在编写自书遗嘱时,应该尽量遵守法律规定,确保遗嘱的有效性。此外,为了避免遗嘱的纷争,可以选择公证遗嘱或请律师起草遗嘱等方式来编写遗嘱。 自书遗嘱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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