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人死亡债务谁来承担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欠债人不幸死亡时,其债务的承担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遗产继承人承担 若欠债人留有遗产,且继承人选择继承该遗产,那么继承人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债务进行偿还。 比如说,欠债人留下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产,而他生前的债务为30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继承了房产后,就应当用这部分遗产去偿还30万元的债务。 这里要明确的是,继承人承担的债务偿还责任是以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的。 如果遗产价值小于债务金额,继承人也只需在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超出部分无需承担。 二、配偶承担 当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配偶就有偿还的义务。 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所产生的债务,比如购买家庭生活用品、共同居住房屋的房贷等;或者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像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所欠的货款等;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借款的情况。 三、无人继承或放弃继承 要是没有继承人,或者所有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欠债人的遗产,那么就会用欠债人的遗产来偿还债务。 倘若遗产的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对于剩余的那部分债务,一般情况下就不再进行偿还了。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50万元后不幸死亡。小朱留有价值30万元的房产,其子女小胡和小丽对是否继承遗产产生争议。且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存疑,小朱配偶小静态度不明。此外,若无人继承遗产,债务偿还也成问题。 案情分析: 1、若小胡和小丽选择继承遗产,需在30万元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小李债务,超出部分无需承担。 2、若债务经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静作为配偶有偿还义务。 3、若小胡、小丽放弃继承,且无其他继承人,就用小朱遗产偿还,遗产不足清偿部分,一般不再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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