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遗嘱可以有多少继承人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中关于遗嘱可指定继承人数量并无明确限制,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遗嘱自由原则体现 《民法典》赋予了自然人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且可指定遗嘱执行人。 具体而言,自然人能够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比如,一位老人有三个子女,他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其中一个子女继承全部财产,也可以指定两个或三个子女按不同比例继承。 不仅如此,自然人还能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例如,有人可能会将自己的部分财产捐赠给慈善机构。 这充分体现了遗嘱自由的原则,遗嘱人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处分财产,所以在指定继承人数量方面没有严格的限定。 二、合法有效前提要求 但需注意,遗嘱的设立要满足一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 首先,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地理解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 其次,意思表示要真实,不能受到欺诈、胁迫等因素的影响。 最后,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比如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遗产份额。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年迈,有子女小李、小胡和小丽。小朱立遗嘱时,想把财产全给小李,引发争议。小胡和小丽认为遗嘱指定一人继承不合理,应均分财产,而小李认为遗嘱是父亲真实意愿,应按遗嘱执行。 案情分析: 1、根据遗嘱自由原则,小朱有权自由处分个人财产,指定继承人数量并无明确限制,他可以指定一人继承全部财产,这是其合法权利的体现。 2、但该遗嘱需满足合法有效前提。小朱立遗嘱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遗产份额,如此遗嘱才具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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