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80岁老人立遗嘱给二女儿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80岁老人立遗嘱把财产给二女儿,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不过要满足一些条件,下面为你详细说明:
1.遗嘱能力方面: 老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老人要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能正确表达出内心真实的意愿。 80岁的老人,即便年龄较大,但只要其思维足够清晰,意识处于正常状态,比如能够清楚地记得自己的财产状况、家庭成员关系,对财产的分配有明确的想法等,就具备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形式方面: 自书遗嘱:这种形式要求老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内容,书写完毕后,要在遗嘱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比如老人可以在安静的环境中,认真地把财产分配的想法写下来,签好名并标注日期。 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老人书写遗嘱内容,写完后同样要注明年、月、日,然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老人本人分别签名确认。 公证遗嘱:老人可以前往正规的公证机构办理。 公证机构会对遗嘱的内容、老人的意愿等进行严格审查,经公证的遗嘱在效力上相对更高。 总之,只要老人在立遗嘱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形式来操作,那么将财产指定给二女儿的遗嘱就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 80岁老人欲立遗嘱将财产给二女儿,小朱认为老人年事已高可能不具备遗嘱能力,且对遗嘱形式存疑。老人思维清晰,能清楚表述财产及家庭情况,先后尝试自书、代书及公证遗嘱方式。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能力,老人虽80岁,但能清晰认识行为后果,正确表达意愿,记得财产和家庭成员关系,对财产分配有明确想法,具备立遗嘱能力。 2、遗嘱形式方面,自书需老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日期;代书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代书人、见证人和老人分别签名;公证遗嘱经公证机构严格审查,效力更高。老人按规定操作,遗嘱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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