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指定继承需要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指定继承即遗嘱继承,通常无需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遗嘱优先原则 依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继承事宜开始后,继承方式的确定遵循一定顺序。 首先,若无特殊情况,一般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遗产分配事宜。 然而,若存在遗嘱,则需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的内容进行办理;要是还有遗赠扶养协议,那就应当按照协议来执行。 这意味着,遗嘱继承在法律效力上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当一份遗嘱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订立的,且具备有效的法律要件时,那么在继承过程中,就应当严格依照遗嘱所明确的内容来分配遗产。 在这种情况下,其他法定继承人无需放弃继承,遗嘱所指定的继承人就可以按照遗嘱的安排顺利继承相应的遗产份额。 二、特殊情况的处理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当出现这类情况时,原本由遗嘱指定分配的那部分遗产,就不能再按照遗嘱进行处理了。 此时,这部分涉及的遗产将会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重新进行分配,其他法定继承人也就可以参与到这部分遗产的继承当中。 总之,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便能够直接依照遗嘱内容予以执行,不会受到其他法定继承人是否放弃继承的干扰。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前立下合法有效遗嘱,指定小李继承其房产。小朱还有法定继承人小胡和小丽。小胡认为自己也应分得房产,要求参与继承,与小李产生争议。后小李表示放弃继承,小胡又主张此时应按法定继承分配房产。 案情分析: 1、根据遗嘱优先原则,小朱的遗嘱合法有效,在小李未放弃继承时,应按遗嘱由小李继承房产,小胡不能参与继承,因其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之后。 2、当小李放弃继承后,该房产不能再按遗嘱处理,此时按照特殊情况处理规定,这部分遗产应按法定继承方式重新分配,小胡和小丽等法定继承人可参与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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