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不公平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觉得遗嘱存在不公平的情况,在准备证据时,可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遗嘱人行为能力证据: 遗嘱的有效性与遗嘱人立遗嘱时的民事行为能力密切相关。 若怀疑遗嘱人当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 比如,提供遗嘱人在立遗嘱期间的详细医疗诊断记录,包括医院出具的病历、检查报告等,若遗嘱人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且处于发病期,相关的诊断证明是很有力的证据。 此外,还可以寻找了解情况的证人,让其出具证人证言,描述遗嘱人当时的精神状态、行为表现等。 2.遗嘱真实性证据: 当对遗嘱的真实性存疑时,可通过多种方式收集证据。 首先,可以申请笔迹鉴定,若鉴定报告显示遗嘱上的签名并非遗嘱人本人所签,那么就能证明遗嘱存在问题。 其次,若见证人与继承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在见证过程中未如实履行职责,可收集见证人的不实陈述证明,如相关的聊天记录、其他证人关于见证情况的描述等。 3.受欺诈胁迫证据: 若主张遗嘱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录音录像资料是很关键的证据,比如有清晰的录音显示继承人威胁遗嘱人,若不按其要求立遗嘱就会对遗嘱人采取不利行动。 同时,在场证人的证言也能起到辅助证明的作用。 4.遗嘱形式瑕疵证据: 不同类型的遗嘱都有法定的形式要求。 例如代书遗嘱,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有代书人、见证人的签名,如果缺少这些签名,就存在形式瑕疵,相关的遗嘱文本本身就可以作为证据。 案情回顾: 小朱怀疑父亲的遗嘱不公平,认为遗嘱存在问题。遗嘱指定小李继承大部分财产,小朱觉得父亲立遗嘱时可能无行为能力、遗嘱不真实、受胁迫及形式有瑕疵,于是准备证据欲推翻该遗嘱。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人行为能力证据,小朱可收集父亲立遗嘱期间的医疗诊断记录,如病历、检查报告等,若父亲当时患严重精神疾病且在发病期,诊断证明是有力证据,还可找证人描述父亲精神状态。 2、对于遗嘱真实性证据,小朱可申请笔迹鉴定,若签名非父亲所签可证明遗嘱有问题;若见证人有利害关系且未尽责,相关聊天记录等可作证据。 3、受欺诈胁迫证据方面,若有录音显示小李威胁父亲,及在场证人证言,能辅助证明。 4、遗嘱形式瑕疵证据上,若代书遗嘱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遗嘱文本可作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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