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有效期是多久内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公证的有效期在法律层面并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定,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1.一般情形下长期有效 在通常情况下,经过公证的遗嘱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其效力会一直持续。 首先,遗嘱人在进行公证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遗嘱人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能够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 例如,一位年满18周岁、精神状态正常的成年人所立的公证遗嘱,在这方面就具备了有效前提。 其次,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等外力干扰的情况。 而且,对财产的处分也要合法合规,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比如,不能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遗嘱处分。 只要这些条件都满足,这样的公证遗嘱就会长期有效。 2.出现新情况可能失效 若遗嘱人后续又立了新的公证遗嘱,并且新遗嘱对之前的遗嘱内容进行了变更或者撤销,那么原来的公证遗嘱就会失去效力,此时要以新的公证遗嘱为准。 另外,当遗嘱所涉及的财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相关部分的遗嘱内容可能无法执行。 例如,遗嘱中指定的某套房产在遗嘱人去世前因不可抗力因素灭失了,那么关于这套房产的遗嘱内容自然就无法实现。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公证遗嘱,将自己房产留给小李。小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遗嘱内容为其真实意思表示。但后来小朱又立了新的公证遗嘱,将房产改留给小胡,且原遗嘱中的房产因不可抗力灭失一部分。争议点在于原公证遗嘱的效力及房产部分灭失后遗嘱相关内容如何认定。 案情分析: 1、小朱最初所立公证遗嘱在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为真实意思表示且财产处分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本应长期有效。但因其后续立了新的公证遗嘱对内容进行变更,原遗嘱便失去效力,应以新遗嘱为准。 2、对于房产部分灭失的情况,原遗嘱中关于灭失部分房产的内容无法执行,新遗嘱中涉及该部分房产的处分也无法实现,仅对剩余房产部分的遗嘱内容可按新遗嘱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