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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产继承是不是还得继承债务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遗产继承与债务继承的问题,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限定继承原则
在遗产继承中,限定继承原则是一项重要规则。
继承人需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简单来说,就是在遗产价值的范围内承担相应债务。
举例说明,如果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经评估价值为100万元,而其生前欠下的债务总计80万元。
那么,继承人首先要用这100万元中的80万元去清偿债务。
清偿完毕后,剩下的20万元才是继承人实际可以继承的部分。
这种规定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考虑到了继承人的利益。
二、超过遗产范围
当债务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时,对于超出部分,继承人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继承人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偿还这部分债务。
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法律并不禁止;但如果继承人不愿意偿还,债权人也不能强制要求继承人清偿超出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
三、特殊情况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那就是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形。
当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时,按照法律规定,其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承担清偿责任。
这样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自主意愿的尊重。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遗产经评估价值80万,生前债务却有100万。小胡作为继承人,对于超出遗产价值的20万债务是否要偿还存在争议,且小静表示放弃继承,是否还要担责也有分歧。

案情分析:

1、按照限定继承原则,小胡应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80万为限清偿债务,清偿后无剩余遗产可继承。
2、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20万债务,小胡有自主选择权,若自愿偿还则可,若不愿偿还,债权人不能强制要求。
3、小静明确放弃继承,依据法律规定,其对小朱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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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13: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