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过世了遗产按照比例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当丈夫过世后,其遗产的分配遵循特定原则,具体如下:
一、确定遗产范围 首先要明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配丈夫遗产时,需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区分,其中一半财产依法归妻子所有。 比如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存款等,都需进行这样的划分,剩余的另一半财产才是丈夫真正的遗产,可用于后续的分配。 二、有遗嘱的情况 若丈夫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分配就需按照遗嘱的内容严格执行。 遗嘱体现了丈夫对自己财产的处置意愿,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例如,丈夫在遗嘱中明确将某套房产留给特定子女,那么该房产就应按遗嘱分配给该子女。 三、无遗嘱的情况 若丈夫没有立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像残疾且无收入来源的子女,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如一直悉心照料丈夫的配偶,可以多分;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案情回顾: 小胡去世后,其与小丽婚后购买的房产及存款等财产分配出现争议。小丽认为应先分一半给自己后再分配,小胡父母则主张直接分配。且小胡未留遗嘱,小胡残疾且无收入来源的儿子要求多分遗产,而未尽扶养义务的女儿也想均分,引发纠纷。 案情分析: 1、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划分出一半归小丽所有,剩余一半才是小胡的遗产,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 2、由于小胡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小胡的配偶小丽、子女及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但残疾且无收入来源的儿子应予以照顾多分,未尽扶养义务的女儿应不分或少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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