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方法有几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继承主要有以下两种常见方法: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留下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进行房产继承。 在这个继承体系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能够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明确指定特定的人来继承其房产。 遗嘱有多种形式,比如自书遗嘱,即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其法律效力相对较高;还有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等。 在办理房产继承时,继承人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像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若有遗嘱还需提供遗嘱等,然后前往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未留遗嘱。小朱有配偶小丽,还有一个养子女小胡,同时有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小李和小静。争议点在于房产应由谁继承,是配偶和养子女,还是兄弟姐妹也有份。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定继承相关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按法定顺序继承。小丽作为配偶、小胡作为养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2、小李和小静作为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所以该房产应由小丽和小胡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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