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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留遗嘱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和支持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要使遗嘱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与支持,需要满足特定条件。
以下是常见遗嘱形式及其详细要求:
1.自书遗嘱:
这种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
书写时应确保字迹清晰、内容明确。
完成后,遗嘱人要在遗嘱结尾处亲笔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比如,遗嘱人在自己的书房,安静且无干扰的环境下,认真书写遗嘱,写完后仔细核对内容,再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标注日期。
2.代书遗嘱:
需要有两个以上与遗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代书人要如实记录遗嘱人的意愿。
之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3.打印遗嘱:
同样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需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以确保遗嘱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录音录像遗嘱:
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录音录像中清晰地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准确的年、月、日。
5.口头遗嘱:
适用于危急情况,如突发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事故等。
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危急情况消除后,若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此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则无效。
6.公证遗嘱:
需由遗嘱人前往公证机构,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
另外,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体现,处分的财产也必须是其个人的合法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临终前,危急时刻立下口头遗嘱,将财产分给小李和小胡,有两个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解除后,小朱未再立书面或录音录像遗嘱。之后小朱去世,小李认为口头遗嘱有效,小胡则认为已失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口头遗嘱适用于危急情况,且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小朱当时情况符合口头遗嘱设立条件。
2、但危急情况消除后,小朱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却未立,按照法律,此前的口头遗嘱应认定为无效,所以小胡的观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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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11:0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