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的房子继承怎么个顺序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村房屋的继承顺序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法定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里的“子女”涵盖范围较广,包括婚生子女,也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即没有合法婚姻关系所生育的子女;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收养的子女;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同样包含多种情况,有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在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 2.第二顺序继承人: 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时候,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 二、遗嘱继承 若被继承人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具体内容来进行房屋继承。 这种情况下,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能够优先于法定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农村房屋的宅基地是不能单独进行继承的。 只有在继承人继承了房屋之后,才可以继续使用与该房屋相对应的宅基地。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农村房屋,其有配偶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父母健在,还有姐妹小丽和小静。小朱生前未立遗嘱,小丽和小静认为自己也应参与房屋继承,与小李、小胡及小朱父母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定继承顺序,配偶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以及小朱的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小丽和小静一般不参与继承。 2、由于小朱未立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处理该农村房屋,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只有在继承人继承房屋后,才可继续使用对应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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