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遗产离婚怎么判给孩子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为你详细分析不同遗产继承情况的相关问题:
一、遗产已完成继承的情况 当遗产在离婚前就已经完成了继承程序,并且明确地归属到了夫妻中的某一方时,这部分财产在法律性质上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该方对于这部分财产拥有自主处分的权利。 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决定是否将其财产赠与孩子。 或者也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孩子为继承人,在自己去世后,让孩子继承这部分财产。 二、遗产尚未完成继承的情况 如果遗产还处于继承过程中,尚未明确地分割到具体个人名下,此时情况就有所不同。 在离婚时,由于遗产的归属还不明确,一般不会直接对这部分未确定的遗产进行处理。 比如,遗产涉及到多个继承人,还在进行遗产的清查、评估等程序,尚未确定每个继承人具体能分得多少份额。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等待遗产继承完成后,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比如获得遗产的一方自愿将其份额赠与孩子,通过合法的程序,让孩子取得相应的财产。 总之,遗产是否已完成继承是关键,不同情况需按不同方式处理,涉及赠与等行为必须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涉及遗产继承问题。小朱婚前通过遗嘱继承获得一处房产并已过户到自己名下,后想赠与孩子。而小胡去世留下遗产,小丽与小静作为继承人,遗产尚在清查评估中,二人此时闹离婚,涉及遗产分割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继承的房产在离婚前已完成继承且过户到其名下,属于小朱个人财产,小朱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赠与孩子,其与孩子签订赠与协议等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2、小丽和小静离婚时,因小胡的遗产尚未完成继承,归属不明确,所以离婚时一般不会直接处理这部分遗产,需等待遗产继承完成,确定各自份额后,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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