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签字并加盖印章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相关问题,具体需分不同情况来详细分析:
一、自书遗嘱方面 自书遗嘱是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形式。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其必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全部内容,这体现了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达。 完成书写后,遗嘱人要进行签名,同时明确注明年、月、日。 之所以强调签名,是因为签名与遗嘱人的人身属性紧密相连,通过笔迹等可以更准确地认定遗嘱的真实性。 例如,每个人的签名都有其独特的书写习惯和特征,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遗嘱被伪造或篡改。 而加盖印章并不能替代签名,印章可能存在被冒用等风险,无法像签名那样直接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二、代书遗嘱、打印遗嘱等方面 对于代书遗嘱、打印遗嘱这类遗嘱形式,除了要满足相应遗嘱形式所要求的其他法定要件之外,遗嘱人同样应当在遗嘱上进行签名。 比如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 加盖印章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作为对遗嘱真实性的一种辅助印证手段,但单独的印章不能等同于有效的签名。 总之,在遗嘱订立过程中,签字是法定的必要形式要件。 仅加盖印章而无签字的遗嘱,通常在法律效力上存在瑕疵,很可能不被认定为有效遗嘱。 因此,建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来订立遗嘱,以保障遗嘱的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一份自书遗嘱,内容由其亲自书写并注明日期,但仅加盖了自己的印章,未进行签名。小朱去世后,继承人小李认为印章能代表小朱意愿,遗嘱有效;而小胡则认为缺少签名,遗嘱应无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自书写并签名,签名与遗嘱人的人身属性紧密相连,能准确认定遗嘱真实性,而印章可能被冒用,不能替代签名,所以仅加盖印章的自书遗嘱存在瑕疵。 2、在遗嘱订立中,签字是法定必要形式要件,小朱的自书遗嘱缺少签名,通常不被认定为有效遗嘱,小胡的观点符合法律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