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的滞纳金怎么样计算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一、行政处罚的滞纳金怎么样计算 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的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滞纳金应当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计算。但所加处的罚款和滞纳金不得超过原本应当给付的罚款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行政处罚没收物品怎么样处理 行政处罚没收物品的,对于非法财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拍卖非法物品获得的款项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分。依法应当销毁的物品应予以销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四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不得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除依法应当退还、退赔的外,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 三、行政处罚罚款不交会怎么样 行政处罚罚款逾期不交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其加处滞纳金,依然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行政处罚的滞纳金怎么样计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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