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没死写的遗嘱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人没死时所写遗嘱的有效性问题,这里给大家详细讲讲。
这种遗嘱在法律上称作“生前遗嘱”,下面我们具体分析一下。 一、遗嘱的有效性条件 遗嘱要想有效,需满足多方面条件。 首先,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其能够清晰地理解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比如,精神正常、意识清醒的成年人。 其次,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受胁迫、欺诈等情况。 再者,遗嘱内容要合法,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不能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 最后,遗嘱形式也得符合法律规定,像自书遗嘱需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等。 只要这些条件都满足,即便立遗嘱人还在世,遗嘱也是有效的。 二、遗嘱的变更与撤销 在立遗嘱人死亡前,其有权根据自身意愿随时变更或撤销之前所立遗嘱。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遗嘱要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才开始产生法律效力。 在其生前,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分配等内容通常不会实际执行,财产仍由立遗嘱人自行支配。 案情回顾: 小朱在精神正常、意识清醒时自书了一份遗嘱,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了分配,但之后家庭情况有变,小朱想重新分配财产,又立了一份新遗嘱,此时争议点在于之前那份遗嘱是否还有效。 案情分析: 1、小朱最初所立遗嘱,因立遗嘱时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是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形式也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律规定,所以在其死亡前是有效的。 2、小朱后来重新立遗嘱并明确表示撤销之前的遗嘱,根据法律规定,其有权在生前变更或撤销遗嘱,所以之前那份遗嘱在其明确撤销后便不再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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