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若要具备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以下几个重要条件: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其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清楚地知晓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 比如,成年人在精神状态正常、思维清晰的情况下,通常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而无行为能力人,像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以及限制行为能力人,如八周岁以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他们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真实反映遗嘱人的意愿。 若遗嘱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那么该遗嘱无效。 例如,他人以欺骗手段让遗嘱人作出违背其内心想法的财产分配决定,此遗嘱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伪造的遗嘱显然也是无效的,而遗嘱若被篡改,被篡改的那部分内容同样无效。 三、遗嘱内容须合法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例如,遗嘱不能擅自处分他人的财产,因为财产的处分权属于财产所有者,遗嘱人只能对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进行安排。 四、遗嘱形式须合法 遗嘱有多种形式,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且每种形式都有相应法定要求。 以自书遗嘱为例,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然后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案情回顾: 小朱年迈体弱,想立遗嘱分配财产。其在精神状态时好时坏的情况下自书了一份遗嘱,且未注明日期。小胡为多得财产,胁迫小朱修改遗嘱内容,小朱无奈照做。小朱去世后,小丽等继承人对遗嘱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在精神状态不稳定时立遗嘱,可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此情况下所立遗嘱可能无效。 2、小胡胁迫小朱修改遗嘱,该修改部分并非小朱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为无效。 3、小朱自书遗嘱未注明日期,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该遗嘱形式不合法。 4、遗嘱内容若涉及处分他人财产部分,也是不合法且无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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