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来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来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判断,以下为您详细说明:
一、法定继承的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夫妻一方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取得房产,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定继承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亲属关系等因素进行的财产分配。 当这种继承事实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时,从法律角度看,所得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所得。 例如,夫妻一方的父母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该方继承了父母的房产。 这种情况下,由于继承行为发生在婚姻存续阶段,该房产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遗嘱继承的情况 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的内容起着关键作用。 如果遗嘱中明确表明房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那么该房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比如,遗嘱中写明“此房产由我的儿子某某单独继承,与其配偶无关”,那么该房产就仅属于儿子一方。 若遗嘱中没有特别说明只归一方,那么继承所得的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判断继承来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要看继承的方式以及遗嘱中是否有明确的指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系夫妻。小朱的父母去世,未留遗嘱,小朱法定继承了父母的一套房产。后二人感情破裂闹离婚,小李主张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则认为是其个人财产。此外,小胡的父母留遗嘱,若未明确房产归属,小胡配偶小丽也主张为共同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法定继承房产的情况,因法定继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按照法律规定,该房产通常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李的主张有法律依据。 2、对于小胡遗嘱继承的情况,若遗嘱未特别说明房产只归小胡一方,那么小丽主张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也是合理合法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