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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后法院能撤销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后法院能否撤销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1.遗嘱存在法定无效情形: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若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状态,比如因精神疾病、智力障碍等原因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那么所立遗嘱就是无效的。
此外,遗嘱内容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例如处分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等,法院在经过细致审查核实后,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该遗嘱无效,进而否定基于此遗嘱所做的公证效力。
2.非真实意思表示:
当有新的证据表明遗嘱并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时,法院可依法撤销遗嘱继承公证。
比如,在立遗嘱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有人故意编造虚假信息误导遗嘱人做出错误的遗嘱决定;或者存在胁迫情形,通过威胁、逼迫等手段迫使遗嘱人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立下遗嘱。
法院会根据确凿的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对公证进行撤销。
3.出现法定撤销事由:
若遗嘱在公证后出现法定的撤销事由,像遗嘱人又立新遗嘱且明确表示撤销之前遗嘱等情况,法院会依据新的法律事实,对公证遗嘱的效力作出否定性判断。
综上所述,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法院就有权撤销办理过的遗嘱继承公证。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办理了遗嘱继承公证,将财产指定由小李继承。小朱去世后,小胡提出异议,称小朱立遗嘱时患有精神疾病无行为能力,且遗嘱内容涉及处分他人财产,遗嘱可能并非小朱真实意思表示,还称小朱后来立新遗嘱撤销了之前遗嘱,要求法院撤销该公证。

案情分析:

1、若能证实小朱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如经专业鉴定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正确表意,或遗嘱处分了不属于他的财产,法院会认定遗嘱无效,撤销公证。
2、若有证据表明立遗嘱过程存在欺诈、胁迫等使小朱非真实表意的情况,法院可依法撤销公证。
3、若确有小朱立新遗嘱撤销之前遗嘱等法定撤销事由,法院会否定公证遗嘱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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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0:11:38